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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動產登記代理人法律法規(guī)題庫及答案

2023/05/25 作者:匿名 來源:本站整理

   2023年不動產登記代理人法律法規(guī)題庫及答案已經整理好,更多試題可到本網站進行線上練習。

 【單選題】
   1.下列物權屬于從物權的是()。
   A、所有權
   B、建設用地使用權
   C、宅基地使用權
   D、抵押權   
   答案:D
   解析:從物權是從屬于其他權利而存在的物權,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從屬于債權而存在,是一種從物權。
   【單選題】
   2.對于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當事人()。
   A、只能申請變更
   B、只能申請撤銷
   C、當事人申請變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銷
   D、當事人申請變更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撤銷的,可以直接予以撤銷   
   答案:C
   解析: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又稱為“相對無效的民事行為”,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可以由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的民事行為。對于這種民事行為,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也有權請求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單選題】
   3.李某為國家公務員,其妻蘇某下崗后利用自己婚前的個人積蓄開了家食品店,所獲利潤均用于供其兒子上小學,現因蘇某經營不善,欠下巨額債務,則應以()財產償還。
   A、家庭共同財產
   B、夫妻共同財產
   C、蘇某的個人財產
   D、其兒子的財產   
   答案:B
   解析:根據《民通意見》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單選題】
   4.下列不屬于復議不停止執(zhí)行制度的例外的是()。
   A、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B、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C、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的
   D、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答案:C
   解析:復議不停止執(zhí)行制度即具體行政行為不因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而停止執(zhí)行。復議不停止執(zhí)行制度是有例外的,即①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②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③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的;④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單選題】
   5.對于原告在訴訟中的舉證,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原告提供的證明被訴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不成立的,可以認定該行政行為合法
   B、原告逾期不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C、原告在一審中沒有提供而在二審中提出的證據,法院絕對不予采納
   D、對于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原告一律必須證明自己提出過申請   
   答案:B
   解析:原告提供的證明被訴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不成立的,并不免除被告證明自己行為合法的責任;原告逾期不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原告在一審中沒有提供而在二審中提出的證據,法院原則上不予采納,但有例外;對于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原告原則上必須證明自己提出過申請,但存在例外。
   【多選題】
   6.下列關于行政處罰的主體敘述正確的有()。
   A、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國家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B、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C、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規(guī)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D、沒有法律依據,未經授權的國家機關或組織不能行使行政處罰權
   E、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為維護內部工作秩序,依章程、協議、約定對內部人員進行的處罰也是行政處罰的一種   
   答案:ACD
   解析:行政處罰是國家行政權的重要行使方式。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規(guī)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沒有法律依據,未經授權的國家機關或組織不能行使行政處罰權。
   【多選題】
   7.2015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約定月底時甲將家里的一臺摩托車交付給乙做質押。但直到2016年1月10日,甲才將摩托車交付給乙。那么()。
   A、質押合同于2015年12月1日就生效了
   B、質押合同到2016年1月10日才生效
   C、沒有甲的同意,乙無權使用該摩托車
   D、乙可以使用該摩托車,無須經過甲的同意
   E、質權在2016年1月10日生效   
   答案:ACE
   解析: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質權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時開始生效,而質押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實際交付質物為條件,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單選題】
   8.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具體標準是按()支付賠償金。
   A、日
   B、周
   C、月
   D、年   
   答案:A
   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據此,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具體標準是按日支付賠償金。
   【單選題】
   9.甲于1996年與乙登記結婚,1999年甲以個人名義向其弟借款10萬元購買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離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錢,離婚時應()。
   A、由甲償還
   B、由乙償還
   C、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D、不用償還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題中,甲與乙結婚后以自己的名義借款所產生的債務,沒有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也沒有約定對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況且,借款所購房屋由二人共同居住,因而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單選題】
   10.下列不屬于國家公務員的任用方式的是()。
   A、調任
   B、選任
   C、委任
   D、掛職鍛煉   
   答案:D
   解析:國家公務員的任用方式包括選任、委任、調任、考任和聘任等。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掛職鍛煉屬于公務員交流制度的一種方式。
   【單選題】
   11.下列情形屬于普通共同訴訟的是()。
   A、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對原告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
   B、二人以上共同實施違法行為,被行政機關在同一決定中分別制裁,被制裁人均不服起訴的
   C、行政機關在同一決定中給予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負責人分別制裁,二者均不服起訴的
   D、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起訴的   
   答案:A
   解析:普通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兩個以上主體,因同樣的具體行政行為發(fā)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訴訟。主要包含以下情形:①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分別依據不同的法律、法規(guī)對同一事實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②行政機關就同一事實對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分別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③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對原告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④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其他情形。
   【單選題】
   12.在沒有債務履行先后順序的雙務合同中,同時履行抗辯權對于當事人的利益影響較大,其存在基礎是()。
   A、雙務合同中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對等牲
   B、雙務合同中當事人的債務履行沒有順序性
   C、債權債務關系對雙務合同當事人的拘束力
   D、雙務合同的牽連性   
   答案:D
   解析:在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合同目的的實現有賴于債務人向債權人的履行,而雙方互為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具有對應性和交換性,因此,雙方合同目的的實現是相互牽連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會使另一方的債權無法實現。在這種情況下,不履行的一方也不能夠要求另一方對其作出履行,因此,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基礎是雙務合同的牽連性。
   【單選題】
   13.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年   
   答案:B
   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單選題】
   14.對某市某縣公安局派出所以該縣公安局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復議,有權管轄的機關是()。
   A、該縣公安局
   B、該派出所
   C、該縣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某市某縣公安局派出所屬于派出機構,本身不是行政機關,一般無權作出行政行為,只能以所屬的行政機關的名義對外作出行政行為,即該縣公安局才是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
   【單選題】
   15.某市區(qū)公安分局下設的一個派出所,對公民楊某的違法行為給予50元罰款。楊某不服,欲提起行政復議,享有行政復議權的機關是()。
   A、該派出所
   B、某市區(qū)公安分局
   C、某市市政府
   D、某市公安局   
   答案:B
   解析:《行政復議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對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規(guī)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更多【不動產登記代理人模擬考試卷】練習—— https://www.wet35.com/shijuan/695_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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