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為:上半年時間—4月10日-7月18日,下半年時間:9月16日-12月12日,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個人資料。
一、認定時間
(一)上半年認定工作時間:2024年4月10日-7月18日。
(二)下半年認定工作時間:2024年9月16日-12月12日。
“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網上申報的具體時間由各級認定機構根據當地工作實際情況,在規(guī)定時間段內合理安排。
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fā)布的認定公告,相關認定機構聯(lián)系方式可參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各省份認定工作聯(lián)系方式”。
二、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認定。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認定對象
1.江西省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讀研究生、專升本學生(其中,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按已經取得的學歷參加認定)。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江西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贛部隊的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者《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人員。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在本人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辦事”欄目下“在線辦理”,進行實名注冊和網上申報(具體受理申報時間、現(xiàn)場確認和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時間以認定機構公告時間為準)。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申請人網上報名核驗學籍、學歷時,應通過下載學信網APP進行授權操作(具體操作辦法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操作手冊”)。
(二)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根據認定機構安排的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和要求(網上辦理等)進行審核確認。
1.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fā)布的注意事項,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審核。對于網上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申請人國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4.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5.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不能提交材料的,認定機構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三)體檢
各認定機構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tǒng)一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認定,具體時間和體檢醫(yī)院由各認定機構確定。
五、其他事項
(一)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聯(lián)系認定機構,咨詢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有效期事宜。
(二)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育廳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三)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xiàn)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教師資格申請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當地認定機構咨詢電話。